3.8 慢速发展火灾响应性能


3.8.1 探测器的漂移补偿功能不应使探测器对慢速发展火灾的响应性能产生明显影响。
3.8.2 当无法用模拟烟气浓度缓慢增加的方法评估探测器对慢速发展火灾响应性能时,可以通过物理试验和模拟试验对电路和/或软件分析确定。
3.8.3 探测器评估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于任意一种大于A/4h(A为探测器不加补偿时的初始响应阈值)的升烟速率R,探测器发出报警的时间应小于(1.6×A/R+100)s;
    b)探测器的漂移补偿设定在一定范围内时,在该范围内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与该只探测器不加补偿时的初始响应阈值之比不应超过1.6。
    注:有关评估方法的进一步说明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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